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姜昀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债务人死了,他欠的钱还需要偿还吗?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7-05 13:45)    点击:166
上海律师为您讲解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务人有义务偿还所负担的债务。那么如果欠债的人发生意外离开人世了呢,他生前所欠的债务又该怎样处理呢?需不需要进行偿还?又应该由谁去偿还呢?
  债务人死了,他欠的钱还需要偿还吗?
  债务人死亡,他欠的钱还需要偿还。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处理方式如下:
  1、属于债务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
  债务人个人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债务人死亡后,他的遗产要先用来清偿所欠债务和税款,清偿后剩余的遗产再由他的继承人继承。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债务人无遗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灭,无法得到补偿。
  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生的一方主张债务。
  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方法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
  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姜昀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姜昀律师,姜昀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姜昀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91639639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姜昀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静安区律师 | 静安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姜昀律师主页,您是第15115位访客